玉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点、传承基地、传承教学基地列表,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玉环市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而命名的一些促进了非遗传承的单位。其中,玉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点共公布1批2处,市民可在指定地点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玉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共公布2批9处,收录了玉环市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的单位场所;玉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共公布2批4处,为玉环市内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实验课程的中小学校。
前两者的申报、命名工作,均由玉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玉环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实施;传承教学基地则由玉环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玉环市教育局联合公布。
第一批玉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点由玉环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布于2020年6月9日,共2处。目前仅公布第一批。
玉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共公布2批9处。第一批的申报工作于2016年9月6日开始,由玉环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于2016年11月2日公布,共2处。第二批的申报工作于2020年4月9日启动,为玉环市开展机构改革后成立的玉环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于2020年6月5日公布,共7处。
命名传承教学基地的授权法源是《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玉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共公布2批4处。第一批公布于2012年6月7日,玉环县坎门第二初级中学因“将鱼龙灯舞传承与教学实践课程相结合,致力培育年轻一代传承人,使玉环渔区特色民俗文化得以有效传播与弘扬,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乡土文化教育作出了示范”,而被命名为玉环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为该批次唯一一处命名单位。第二批玉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申报工作则于2020年4月21日启动,于2020年6月8日公布,共3所学校被命名。
玉环县于2014年7月1日出台《玉环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办法》,为玉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该办法明确了政府、代表性传承人等的职责和义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保障机制,对代表性传承人们实施考评制度。该办法因与上级法律、规定不一致,而于2019年12月被宣布停止执行。此外,玉环还通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向市民宣传非遗知识。玉环还将建设非遗综合性展示馆、规划设计非遗旅游线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