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得霖,生卒年不详,民国时期财政要人、金融银行家。曾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浙江宁波人。
浙江慈溪(今属余姚)人。曾任职段祺瑞政府,担任众议院议员,北洋政府财政总长。1912年10月4日,北洋政府任命贺得霖为财政部次长。1915年3月9日,北洋政府特命财政总长贺得霖兼任盐务署督办,并为关税特别会议全权代表。1915年4月3日,贺得霖解职。
1919年,与同乡童今吾共同创办东陆银行,注册资本100万(一说,单独创办东陆银行),并担任总经理,将总行地址从北京移往天津,并在上海、北京设立分行。东陆银行是天津早期私人大型商业银行。1925年2月,贺因事务繁重身体虚弱,坚决请求辞职,董事会因无人选继任贺发布公告解散。同年2月1日至7日,天津总行,北京上海分行相继歇业。曾任中国垦业银行天津分行副理。曾大力支持民族出版业、报业,如资助《世界日报》的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