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谬(Absurdism),又译荒谬主义,哲学术语,字源是拉丁文的absurdus,意为音乐上的“不合调”,在存在主义中用来形容生命无意义、矛盾的、失序的状态。
一个事物的基本意义的存在必须要一个更高的意体来解释。但是,这个更高意体的意义又必须要一个比它更高的意体来解释。这个“解释的锁链”不可能达到一个结果,从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拥有至高的意义。哪怕这个结果被发现了,它也有可能并不能满足我们。好比说,当一头猪发现它的“至高意义”是被人当成食物屠宰掉时,它不会对这个“意义”感到满足的。从而,根据存在主义和虚无主义,生命是无意义的,是荒诞的。
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卡缪在《薛西弗斯的神话》(薛西弗斯)对荒谬做的描述:在一个突然被剥夺掉幻象与光亮的宇宙里,人觉得自己是一个外人、一个异乡人,既然他被剥夺了对失去家园的记忆或对已承诺之乐土的希望,他的放逐是不可挽回了。这种人与生命以及演员与场景的分离就是荒谬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