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改进责任法(英语:Program Management Improvement Accountability Act,簡稱PMIAA),亦作“项目集管理改进课责法案”,是美国国会在2015年时,针对美国政府问责局(英语: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亦作联邦审计署,前美国国会会计总署)所提出的美国联邦政府中长期项目预算滥用问题,通过此法案以要求联邦政府各机关遵循项目管理的规划、运行以及评估绩效准则,创建政府机关当责观念,进而提高运行绩效。
项目法案是在美国总统奥巴马任期内,于2016年签署通过的 PMIAA(Program Management Improvement Accountability Act) 项目管理改进责任法案(31 U.S.C. §1550)。源自美国政府问责局提出的报告:《高风险项目集清单》(英语:High Risk List)中,特别指出有严重管理缺陷,且造成预算运用成效不彰的两项联邦政府重大政策:“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健康保险》项目集项目”(英语:Veterans Affairs (VA) Health Care)与“联邦信息技术采购流程”(英语:Feder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T) acquisition processes),针对联邦政府项目集项目管理的改善需求,美国国会进而提出并通过此项法案。该法案后由美国国会及白宫一致认同,并采用项目管理办公室(英语:Project Management Office)机制建构。此法案非为独立法条,而是以修正案(英语:Amendment)方式提案。
规范美国联邦政府在会计年度内,成立跨联邦政府各行政机关的“项目集管理政策委员会”(英语:Program Management Policy Council,簡稱 PMPC),由白宫的“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副管理总监(英语:Deputy Director for Management)统筹、担任该委员会之主任委员,并召集联邦政府各机关所指定之一位高级行政官员为其单位内的“项目集管理改进官员”(英语:Program Management Improvement Officer,簡稱 PMIO),并成为该委员会之委员。PMPC 将在联邦政府行政体系内,创建项目集管理政策的基础标准,委任 PMIO 负责运行各联邦行政机关内的项目集管理政策和策略发展,以其跨联邦机关的角色,促进彼此间分享项目集管理的成功经验;PMIAA 法案并责成人事管理局(英语:United States 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协同规划联邦政府各机关内之项目管理者的工作职系、职涯发展与升迁管道,为联邦政府项目集管理政策的持续改进,奠定完善的推动基础。联邦政府将借由增加的 6%项目管理人员,增进联邦政府中长期项目的管理性能。
法案对于“项目”一词仍无明确、严谨的定义,无法与企业部门产生原有的沟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