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金森琐碎定律(英语:Parkinson's Law of Triviality),又译为帕金森氏凡俗法则,或称鸡毛蒜皮定律、芝麻绿豆定律,由英国历史学者与政治学者西里尔·诺斯古德·帕金森(Cyril Northcote Parkinson)于1957年所提出,用来说明大型组织会花费大量时间在讨论无关紧要的琐事,但是真正重大的决议反而可以轻松过关这种现象。这是由于人对大议题较难有全面性的理解,故怕贸然提出异议,可能会失言;相反地,对于一些简单琐碎的小事,有相当的认识,因此意见特别多,造成组织在各事项上讨论所花费之时间,通常与事项本身的重要程度呈现反比。
西里尔·诺斯古德·帕金森于1956年的著作《帕金森定理,以及其他在管理上的研究》(Parkinson's law, and other studies in administration)中首次提出这个论点。在第三章,《高昂的价格,或兴趣消失的平衡点》中,帕金森描述了一个虚构的财政议会中讨论的三项议题:第一项为搭建价值一千万英镑的反应堆,第二项为价值350英镑的员工自行车棚,第三项为每年21英镑为联合福利议会茶店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