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民(英语:Dalit、印地语:अस्पृश्यता),又称达利特人。是印度和尼泊尔(卡斯人和廓尔喀)种姓制度的最低阶层,主要以“秽不可触(Untouchable、印地语:अछूता)”为其特征。达利特(Dalit)的字源可追溯至梵文,字面意思为地面、被控制的。包括旃陀罗、穆萨哈尔、恰马尔等族群,在印度都被归类为贱民。
“贱民”的组成很广泛,占印度总人口的15%。贱民在传统的印度社会中只允许做被认为是非常卑贱的行业。这些行业包括以下几种:
贱民的来源不可考,他们可能是印度雅利安人来到印度次大陆以前的原住民,也可能是罪犯或战俘,抑或是不理种姓制度限制而进行跨种姓婚姻(逆婚)的人们及其后人等。
贱民的工作种类多数具有基层性,与死亡、排泄物、血污有关(如任何涉及皮革制品,屠宰或清理垃圾,动物尸体和废弃物。贱民曾作为劳动力清洗街道、厕所、下水道),从事这些活动被认为是个人污染,这种污染被认为具有传染性。因此,贱民通常被分开,禁止参与印度教社会生活。例如:他们不能进入寺庙或学校,必需留在村外。印度教从未承认他们是印度教徒(意指不受梵天的庇佑,而非指不受印度教社会的拘束),因他们不是再生族。佛陀的弟子中亦有印度贱民,著名的担粪人尼提,其身份即为贱民。印度的贱民地位非常的低,他们被视为肮脏的、不可接触的人,绝对严格禁止与其他种姓接触,甚至常常发生贱民因接触其他种姓而被虐待甚至杀害的事情。
由于这种贱民制度的严苛,使不少被划分为贱民的人过着苦不堪言的生活。身为贱民,亦阻止了其他人与他们接触的机会。在印度,有报告一位女子只是因为给了一位达利特人一杯水,而被公公婆婆带到河里脱光衣服,并被送到庙里接受酷刑和悔过的纪录。因此,圣雄甘地当年争取印度独立的其中一个条件,就是要废除种姓制度。
许多印度教精神领袖断言,虽然种姓制度存在于一些印度教文本,但它仅作为一种分工,并不意味着分层或基于种姓歧视的社会群体。在薄伽梵歌中,克里希纳断言:一个人的种姓,是由他的责任而不是出身决定。此外印度教经文并没有提到或存在一个贱民种姓的歧视,因此可能是从长期以来社会阶层及宗教习俗中的文化所产生。
印度宪法之父阿姆倍伽尔本身就是贱民出身。但他在争取到应有的教育机会之后,成功考取大律师的执照。他受尼赫鲁总理支持(尽管尼赫鲁总理本身是婆罗门),举办了多次贱民集体皈依佛教的活动,生前令超过50万贱民得以脱离种姓制度之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