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以平(?-?),河南钧州(今禹州)人。字守衡,党玫之子。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正德五年(1510年)考中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登进士,历任户部主事、郎中。嘉靖三年(1524年)大礼议中,参与左顺门事件,被廷杖。嘉靖十二年八月(1533年9月),担任浙江左布政使。官终右副都御史,在任职御史时,直言劾奏,不徇私情,后辞官归里。终年八十三岁。赐诏祭文中有“乡称人瑞,国为典型”。
党以平(?-?),河南钧州(今禹州)人。字守衡,党玫之子。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正德五年(1510年)考中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登进士,历任户部主事、郎中。嘉靖三年(1524年)大礼议中,参与左顺门事件,被廷杖。嘉靖十二年八月(1533年9月),担任浙江左布政使。官终右副都御史,在任职御史时,直言劾奏,不徇私情,后辞官归里。终年八十三岁。赐诏祭文中有“乡称人瑞,国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