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1515年—1588年),字孔麟,号文峰,福建福州长乐人,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进士。吏部观政,授行人,三十六年十月选授山东道试监察御史,三十八年四月实授,四十年巡按苏松诸府。四十四年二月升山西提学副使。任内主持完成《山西通志》三十卷。
隆庆二年(1568年)二月升河南右参政,三年正月升广东按察使,丁忧归。
隆庆六年(1572年)九月复除湖广按察使。万历元年(1573年)三月升迁湖广右布政使,万历元年(1573年)与左布政施尧臣将武昌贡院板屋号舍改建为砖石瓦房。二年正月升本省左布政使,万历三年(1575年)六月,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等处地方,六年改任提督军务兼抚治郧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八月升刑部左侍郎,八年四月升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九月升南京刑部尚书,九年十月总督两广军务。万历十一年(1583年),被御史张应诏弹劾谄媚张居正,致仕
曾祖陈英,祖陈垐,赠御史;父陈大伦,母林氏。兄陈器(承差)、弟陈谋、陈时举,俱生员;陈璋、陈琦(举人)、陈奉(承差)、陈孔典、陈省表,俱生员;陈旭、陈畅、陈后衮。
有子陈长祚,隆庆进士,累官工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