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克萨斯州共划分为254个县,为全美县份数量最多的州。得克萨斯州以前曾被划分为自治区,即西班牙和墨西哥的一级行政区划。1836年得克萨斯共和国从墨西哥独立后,共和国内的23个自治区成为了得克萨斯州最初建立的县。当中比尔县的大小接近当时得克萨斯州的一半,而其他的县均集中于州内的东部及南部,这是因为当时的人口均集中于这些地区。翌年,得克萨斯州成立了一个新县——休斯敦县以纪念当时的总统山姆·休斯敦,这揭开了得克萨斯州不断建立新县的序幕。同年,得克萨斯州又建立了范宁县和罗伯森县等六个县,使县的数量增加至29个。1845年以后,由于当地不少居民陆续西迁,因此在1846年之时,得克萨斯州的县份数量迅速递增至67个,这些县均得名自得克萨斯革命时期的杰出人物。1860年,由于迁往西部的人口与日俱增,州政府为了方便当地的人民能够在一日内通过骑马或乘马车的方式回到合法的县城或城市居住,县份数量于短期内顺速飙升至152个。19世纪70年代,西北部的比尔县被划分成数十个新县。最终于1921年随着凯内迪县的建立,得克萨斯州的县份数量停留在254个。但在事实上,洛文县才是最新建立的县。洛文县最初在1893年创建,但在1897年被撤销,然后又在1931年重新设立。
在得克萨斯州,每个县的刑事审判均由专属的专员法庭(英语:Commissioners' court#In Texas)(每个县都有四个由县内居民选出的委员,而每个县都分为四个选区,这些选区的边界则由人口数量决定)和一位由县内居民选出的法官。在一些面积较少的县,县法官通常能够履行他的司法职责;而面积较大的县,县法官的作用只能发挥于专员法庭之上。州内的部分官员(如治安官及收税人)虽由县内居民选出,但专员法庭有权对他们预算作出确认,以制订县内未来的政策。除达拉斯县的教育部外,州内所有的县政府部门及成员均拥有他们所属的党籍(在1984年以前,哈里斯县的政府成员并没有他们所属的党籍)。
在得克萨斯州,县的成立被分为两部分。首先,未组织的县的边界必须完全划定,并且拥有一个专属的县名。不论该县是否有明确的边界,未组织的县将会出现在地图上。由于行政目的起见,在这段时间内,这个未组织的县将被认为是附近一个已组织的县的一部分,而立法机构经常改变未组织的县所属的已组织的县。未组织的县的居民可向州政府申请法律承认(英语:legal recognition)该县,以确保该县在法律上的合法性。
虽然得克萨斯州的县具有征收权并控制县内所有的非建制地区,但它们并无地方自治权(英语:home rule)和划分县内土地使用方式的权利。每个城市和县均会提供地区内的服务(消防员和救护人员除外,这些服务人员通常由州内的志愿服务团队提供)。与其他美国州份不同的是,得克萨斯州并不允许市县合一的政府(以及除县外其他方式的政府),并且只有县内的地区能够享用州内的基本设施及服务,如县内的城市和学区均可以和县政府签订协议,而县政府则需要收取这些城市和学区的税收及物业税。因此一个县只有一张税单,而不是三张。州内的学区均由其所属的县和城市政府所控制(除斯塔福德市学区(英语:Stafford Municipal School District)只由它所属的城市政府控制外)。
根据2010年美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得克萨斯州共有25,145,561人,而平均每个县拥有98,998人,其中哈里斯县以4,652,980人高居榜首,洛文县则仅有134人,是全州人口最少的县,平均每个县的面积为2,739平方公里。最大的是16,040平方公里的布鲁斯德县,最小的是390平方公里的罗克沃尔县。
联邦资料处理标准代码(简称FIPS代码),该代码是联邦政府用来区分各州和各县的唯一识别码。得克萨斯州的缩写为TX,而该州的FIPS代码是48,与县代码结合使用时写成48XXX。所有的FIPS代码将链接至该县最近的一次人口普查数据。
在法律上,得克萨斯州至少有32个县已经被撤销。这些县大致分为五类:被得克萨斯州最高法院宣布违反得克萨斯州宪法而遭到废除的县、1868-69年度制宪会议中制订但从未被法律承认的县、从未组织县政府或在组织期间遭到法律上的废除的县、不再被承认为州内一部分的县及更名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