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莲说》,由北宋著名理学家周敦颐(1017-1073)所作的一篇议论散文。“说”是古代文体之一,明代吴讷《文章辨体序说‧类序》云:“按:说者,释也,述也,解释义理而以己意述之也。”
北宋仁宗嘉祐八年(1063年),周敦颐与沈希颜、钱拓共游雩都(今江西省于都县)罗岩,有诗刻石。后来沈希颜在雩都善山与建濂溪阁,请周敦颐题词,周敦颐作《爱莲说》相赠,表明了他对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赞赏。也以此比喻君子的美德。文后附记说道:“舂陵周惇实撰,四明沈希颜书,太原王搏篆额,嘉祐八年五月十五日江东钱拓上石。”最初是碑刻。朱熹《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一》〈书濂溪先生爱莲说后〉:“先生尝以‘爱莲’名其居之堂,而为是说以刻焉。”南宋孝宗淳熙六年(1179年),朱熹任南康军时,曾亲自抄写《爱莲说》,刻石树碑于“濂溪书堂”。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通过对莲花的外形和生长习性歌颂莲花,说明莲花是君子之花的理由,借此以端品洁行自勉,并对重财轻德的世风表达深沉的慨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