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然法性行为(英语:sodomy,所多玛)指中世纪基督教神学中非属于神学自然法规范的性行为,一般指男性与男性之间的肛交行为。也可能指女性与女性之间的性行为,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口交、肛交行为,或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性行为。
广义来说,凡是人类非生殖性的性行为(non-coital sexual acts),包括自慰、互相手淫、口交、肛交、避孕性行为等都包含在内。
至今还有一些国家将非自然法的性行为定性为犯罪,但也有许多国家已经废除或不予执行这些法律。
“sodomy”一词来源于《创世记》中所多玛与蛾摩拉的故事。这个词是由彼得达米安(英语:Peter Damian)在11世纪创造,用来取代《圣经》中的“sin of Sodom”, 彼得最初把手淫行为也包括在sodomy这个词的范围内。
“sin of Sodom”来自于《圣经》创世纪第18、19章中耶和华和亚伯拉罕的故事。耶和华认为所多玛与蛾摩拉(Sodom and Gomorrah,是古代巴勒斯坦的城市)被道德败坏且罪恶深重的人群占据,所以,耶和华告诉亚伯拉罕他要毁掉这两个城市。亚伯拉罕替居住在两个城市的人求情,最后耶和华同意,如果能在城市里找到10个清白的人,他就宽恕整个城市。于是,耶和华派了两个天使去考察所多玛,他们受到所多玛最后一个清白的人、亚伯拉罕的小舅罗得的热情款待。可是在天使要睡觉的时候,所多玛的居民围住了罗得的房子,要求和罗得的“客人”发生性关系。
根据今日历史学家的考证,过去在新月沃土的居民有对敌军的俘虏进行强奸的行为,以表示自己把对方打败的意思。罗得为两位天使求情,并提议把两个仍然是处女的女儿任这些人淫辱,但被居民拒绝。于是天使们施法让这些人看不见,但居民摸着黑试图闯进屋里来。于是天使让罗得和他的家人离开了这座城市,然后毁了它。
现代神学家用不同的方式解释圣经,例如将其罪行归之于所多玛与蛾摩拉的居民对天使(客人)有强奸企图,以及丧失“待客之道”。不过彼得达米安(英语:Peter Damian)认为是因为“男性间的性欲望”(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认为性行为若不用于生育,包括口交、手淫等,不合乎耶和华对人类的性规定),致使耶和华毁掉了那两个城市。
在16、17世纪的英国,有非自然法性行为(sodomy)的人被称为“sodomite”。Sodomite这个词与现代意义上的同性恋(homosexual)在语意上是不同的,因为“非自然法性行为”不局限于同性恋者身上,更不限于男同性恋者。
当西方社会在19世纪开始使用同性恋这一名词的时候,同性间的性行为被重新定义为不同个体之本质特点的正常反应。而且,人们一般认为,同性恋间的性行为带有稳定性和长久性。而sodomite,则是一种临时、偶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