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礼(台湾话:Lí Chông-lé;1874年2月14日-1951年3月11日),幼名金墩,号乐山,台湾彰化人,籍贯福建晋江,台湾政治人物,曾担任过台湾总督府评议员、彰化街街长、台湾省参议会参议员等职,此外也担任过彰化银行的监察人与董事。
李崇礼之父李宗仁于清道光年间来台,最初住在彰化县燕雾保刘厝庄(今彰化县花坛乡刘厝村),后来搬到半线保(今彰化市)。李崇礼清同治七年(1874年)2月14日出生于半线保,为家中三子。
幼时,李崇礼聪颖能文,在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毕业于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国语科后,曾陆续在台南地方法院、北斗办务署、彰化厅工作,并担任过北斗制糖的经理。大正元年(1911年)11月获授绅章,同年并当选为彰化银行监察人,之后在大正七年(1918年)担任彰化同志信用合作组合长。
昭和二年(1927年)时,李崇礼成为台湾总督府评议员,之后在昭和五年(1930年)担任末代彰化街长,声誉卓越,彰化市公会堂即在他任内兴建。昭和八年(1933年)12月彰化街与南郭庄、大竹庄合并升格为彰化市后,弃街长职但仍担任评议会员,而在昭和十三年(1938年)时他又任彰化银行的董事。
日本战败后,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在台湾省设参议会,李崇礼以最高票当选为彰化市籍的参议员,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又被聘为台湾省通志馆(即今国史馆台湾文献馆)顾问委员会委员。他于民国四十年(1951年)3月11日去世,享寿七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