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应阶(?年-1780年),字吉升,湖北省武昌府江夏县(今属武汉市江夏区)人,清朝政治人物。
浙江处州镇总兵崔相国之子。荫生出身。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初授顺天府通判,迁顺天府西路厅同知。雍正九年(1731年),擢山西汾州府知府。
乾隆十二年(1747年)迁河南南阳府知府。十五年(1750年),升授河南驿盐道。十六年(1751年),擢安徽按察使。十七年(1752年)丁母忧,离职。
二十年(1755年)服阕,补授贵州按察使。二十一年(1756年),擢湖南布政使,随即以布政使署理湖南巡抚。崔应阶之子时任甘肃东乐县知县崔琇私下把家书交给传驿附带寄送,崔应阶不检举而遭湖广总督硕色弹劾,乾隆帝特谕降调处分。
二十二年(1757年),补授江苏常镇扬道,随即擢江苏按察使。二十四年(1759年),再升迁山东布政使。
二十八年(1763年),迁贵州巡抚,随后调任山东巡抚,任上奏请疏濬荆山桥旧河,宣泄积水。二十九年(1764年),奏言:“武城运河东岸牛蹄窝、祝官屯,西岸蔡河陂水汇注,俱为堤隔,浸灌民田,请各建闸启闭。”均如所议采纳实施。
三十一年(1766年),上疏:“各州县民壮有名无实,饬属汰老弱,选精壮,改习鸟枪,与营伍无二。不增粮饷,省得精壮三千三百余名。”得旨嘉奖。三十二年(1767年),上疏:“武定滨海,屡有水患:一在徒骇尾闾不畅,一在钩盘淤塞未开。徒骇上游宽百余丈,至霑化入海处仅十余丈,纡回曲折,归海迟延。徒骇旧有漫口,径二十五里,宽至四五十丈,水涨赖以宣泄。若就此开濬,庶归海得以迅速。又有八方泊为众水所汇,伏秋霖雨,下游阻滞,淹及民田。泊东北为古钩盘河,经一百三十余里,久成湮废。若就此开濬,引水入海,则上游不致停蓄,积水亦可顺流而下。”全都获准施行。
三十二年(1767年),调任福建巡抚。三十三年(1768年),擢闽浙总督,加太子太保。三十四年(1769年),以总督署理福州将军、兼署福建巡抚;弹劾兴泉永道蔡琛贪鄙,审判后依律论处。
三十五年(1770年),调任漕运总督;奏陈粮道专职管理漕务,无治理地方的责任,命令粮道亲自押运漕米前往淮安而不得推诿。三十七年(1772年),召京,授刑部尚书。三十八年(1773年),赐紫禁城骑马。四十一年(1776年),迁都察院左都御史。
四十五年(1780年),以原品休致,不久即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