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弥特(John Smyth,1570年-1612年),又可译为约翰·史密斯。他是英国人,毕业于剑桥大学,约翰生(Francis Johnson)是他的老师和朋友,英国圣公会的牧师,后来接受了分离派的思想。他是浸信会的创始者。
在公元1603年,英国的国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上任,清教徒想要争取詹姆士一世的支持和帮助,于是就有一群的清教徒在国王准备上任的路途中,递上请愿书,国王没有正面回应他们的诉求,只有同意与他们一起开会讨论,会议最重要的结果是:翻译新的译本圣经,于是从1607-1611年,历时五年的时间,顺利完成了新的译本,就是英皇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KJV),成为最受信徒喜爱阅读的圣经翻译版本。詹姆士一世,后来却对清教徒施加压力,他要求清教徒要顺服体制,因此,没有服从的人,将会受到苦害,这使清教徒感到恐慌,以致于清教徒开始逃离英国前往其他地方发展。
约翰・史密斯在干斯巴罗(Gainsborough)成立一间新的教会,因为参与聚会的人很多,没有多久就产生分裂的情况,所以,就由分裂出来的会众,在斯高比(Scrooby)另外建立了一间新的教会,这间教会是由充满智慧的牧者约翰・罗宾逊(John Robinson)来承担牧养的责任,他也是英国圣公会的牧师,在后来也和史密斯一样采纳了分离派的想法。干斯巴罗教会,在1608年从英国迁往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因为当时受到英国圣公会的逼迫。隔年在斯高比的教会和会众则由罗宾逊带领一起离开英国前往荷兰的莱登(Leydon)。
约翰・史密斯拒绝婴儿洗礼,相信只有信徒才能接受洗礼,圣经是唯一的权威。他在1609年为自己施行洗礼是用浇水的方式,随后也替教会里的会众施行洗礼,同时建立一间浸信会的教会。
约翰・史密斯坚持礼拜要用诚心,所以,不允许在礼拜的时候读圣经,因为圣经译本都是人的思想,偏离了圣经的原意,他认为礼拜是需要在神的灵感动之下来祷告、宣讲神的道和唱诗。他主张要以牧师和执事的双重领导的方式来管理教会, 与当时代改革宗是以牧师、长老、执事三重领导管理教会的模式形成了一个对比。也主张教牧人员是由教会使用权柄,就是以选举和按手的方式来产生,同时教会也拥有制裁教牧人员的权力。
约翰・史密斯在和门诺会接触之后,受到他们的影响,就倾向浸礼的观念,准备要和门诺会联合,但是,教会内部产生了一些纷争,汤玛斯・赫尔维(Thomas Helwys)和一些会众反对约翰・史密斯的作法,所以,在还没有与门诺会合并时,约翰・史密斯就因肺炎去世。
至于汤玛斯・赫尔维和约翰・莫顿(John Murton)则带领一部分教会的会众,返回之前因为受到逼迫而逃离的英国,并且建立了第一间浸信会,又可称为普通浸信会。而且他们所采取的是亚米念的教义,认为基督不只是为被拣选者而死,乃是为众人而死。
汤玛斯・赫尔维(Thomas Helwys;1550-1616),他提倡宗教自由,写了一本:有关不公平之奥秘的简短声明,他将书中内容也呈上给国王,其中写着:国王只是普通的人,不是神,没有任何的权利可以在属灵的事上管理百姓、制定宗教规范等等。他随即被逮捕,最后死在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