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照(1847年2月15日-1917年2月1日,道光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民国六年正月初十日),原名铭照,字伯荫,又字光珊,号薲塘,又号语石,晚号复丁老人。江苏省常州府阳湖县(今属常州市)人,清朝诗人。
县学生出身。捐纳得五品衔候选训导,诰封奉政大夫。
以工诗词知名,与俞樾、朱祖谋、叶衍兰、吴昌硕、吴受福、朱鸿度、金武祥、恽毓巽、李宝嘉、李宝洤等文士唱和。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与夏孙桐、郑文焯、费念慈、张上龢、陈如升、于以堉、褚德舆等于苏州城西艺圃结“鸥隐词社”。
词作有名句:“一寸词肠,七分是血,三分是泪。”与诗词友人集会于常州意园望云水榭,有情景真挚之评语。并长于考证词律。
宣统二年(1910年),赴上海参加上海书画研究会,担任会董。
民国二年(1913年),参与周庆云、刘承干、缪荃孙、吴昌硕、叶昌炽、刘富曾、王仁东、郑文焯、李详、汪洵、李瑞清、恽毓嘉、李传元、刘世珩、李经畬、刘树屏、曹元忠、王国维、缪朝荃、喻长霖、钱绥槃等清遗民组织的诗社“淞社”。
民国六年(1917年)正月初十日卒,年七十一岁。
刘炳照为武进西营刘氏第十五世。
有子女各一人。
本家族树仅列出家族中进士及博鸿(黄底)、官七品以上者、女性文学家(粉红底),以及对谱系关联较重要的人物,其余子女未包括在内。
【注1】璠子早卒,以亲甥张崟改姓入嗣。 【注2】楫无嗣,以枢次子继留入嗣。 【注3】应朝无嗣,以胞兄应明四子启藻入嗣。
【注4】谨之无嗣,以弟种之三子用锡入嗣。 【注5】延濬无嗣,以堂兄延英次子道钧兼嗣。 【注6】遵路无嗣,以胞弟诏次子方澍入嗣。
【注7】汝刚无子,以胞弟汝诚子炳照兼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