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鹏抟(越南语:Bùi Bằng Đoàn/裴鵬摶;1889年9月19日-1955年4月13日),又译作“裴朋团”,越南阮朝官员、越南民主共和国国会主席。
裴鹏抟是河内省应和府山朗县蛇梂总连拔社厨村(今属河内市应和县)人,进士裴俊之孙,秀才裴鹏奋和进士裴鹏顺之弟。成泰元年八月二十五日(1889年9月19日)出生。成泰十八年(1906年),裴鹏抟参加乡试,考中河南场举人第四十七名。裴鹏抟的两个哥哥和他一起参加乡试,大哥裴鹏奋考中秀才,二哥裴鹏顺则考中举人第七名。
维新元年(1907年),裴鹏抟进入候补场学习法文。维新五年(1911年),任知县一职。维新八年(1914年),任三农知县。次年(1915年),先后任大慈和文林知县。启定四年(1919年),任仙游知县。启定六年(1921年),升任春长一项知府。启定十年(1925年),改任义兴二项知府。次年(1926年),升任北宁按察使。保大三年(1928年),又署理高平巡抚一职;不久又改任福安按察使。
裴鹏抟被任命为义兴知府不久,被邀请到河内参与了审判潘佩珠的工作,并为潘佩珠轻判做了大量努力。
保大七年(1932年),裴鹏抟再次权理高平巡抚。
保大八年(1933年)正月,裴鹏抟改任宁平巡抚。四月八日(5月2日),保大帝改组内阁,任命裴鹏抟为司法部尚书,后充机密院大臣。保大十年正月十八日(1935年2月21日),升协佐大学士。
裴鹏抟担任司法部尚书一职长达12年。他负责审理编纂中圻的法律条文,并将这些条文译作法文、越南文国语字和汉文三种文字。
保大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945年2月10日),保大帝发布第10号上谕,加裴鹏抟太子少保衔。
保大二十年正月二十七日(1945年3月11日),保大帝在日军要求下宣布越南“独立”,随后内阁被全体解职。裴鹏抟拒绝加入保大帝新内阁的邀请,而是回到了河内家中。
同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胡志明领导的越盟趁机发动八月革命,争取越南独立。裴鹏抟这时和越盟进行了秘密接触,为越盟革命行动提供帮助。
1945年11月17日,胡志明邀请裴鹏抟担任顾问委员会主席。
1946年1月6日,裴鹏抟参加越南民主共和国国会选举。3月2日,正式当选。11月8日,接替阮文素成为国会主席,并一直担任至1955年去世。
1955年4月13日,裴鹏抟在河内去世。
裴信是裴鹏抟之子,原是越南人民军大校和《人民报》副主编,后成为一名异见人士,并定居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