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凤仪(17世纪-17世纪),字朝阳,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林凤仪是崇祯六年(1633年)的举人,十年(1637年)成进士,获授户部主事,转员外郎、掌三司郎中,清点京卫月粮时发现籍官都是虚报,曾说:“户部尚书为何不入告!”忧愤得打算辞官,适逢青州有旱蝗和流寇,朝廷让他出任知府,他就任后立刻虔祷,雨水很快降下;又在当地厘清宿弊、释放滞狱、宽免赎锾,当年没有发生蝗灾。
由于他拒绝干牍,让权贵厌恶,盐使又前来苛责款迎,林凤仪因此告归,首辅打算疏留被他推辞,回家时只有图书数箧,说:“我留下清白给子孙。”隆武年间,朝廷起用他为户部河南司郎中,到八十六岁时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