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浩辉(Sam Hou Fai;1962年5月-),出生于中国广东中山,现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他亦同时担任法官委员会主席、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区际司法协助及国际司法互助工作小组成员、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名誉会长等职务。
1962年5月,岑浩辉出生于广东省中山东凤公社和平大道11队的一户农村家庭,9岁时进入小学就读。1978年初中毕业后,考入中山纪念中学。1981年,岑浩辉以中山市文科状元身份考取了北京大学法律系。大学毕业后,进入位于广州的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
1986年11月,岑浩辉移居澳门生活。
1990年,岑浩辉通过澳门第一次公开招考,作为法律人才赴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修读语言及法律课程。1993年由葡萄牙返回澳门,1995年成为首批法院司法参事之一,同时在法院及检察院工作。
1999年12月20日,获行政长官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并担任法官委员会主席、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区际司法协助及国际司法互助工作小组成员、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名誉会长。
至今育有一女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