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教中,大使命(英语:Great Commission)是指耶稣复活后对门徒指示,将其教导传到世界各地。在基督教神学中,这使命是基督徒传教士活动的一个主要依据。
在各版本《四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中,对大使命有着不同的记载,而所有有关大使命记载都是描述在耶稣复活后发生的。
最常为人引用的章节为马太福音第28章第16-20节:
福音派的基督徒认为所有耶稣的追随者都有义务去传福音、教导和施洗。虽然最初这个使命所授予的只有基督的十一位门徒,但福音神学将大使命解释为所有基督徒都应遵守的方针,特别因为它似乎是重申创世记中亚伯拉罕与上帝所立的约。
学者常将大使命与较早马太福音第10章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所出现的有限制的使命比较,该处耶稣所交付给使徒的使命只局限在自己的民族犹太人身上,就是“以色列家迷失的羊”。
使徒保罗被认为是将大使命衍生到所有的基督徒身上的开始。他将犹太传统割礼从教义中区分,使得非犹太裔的其他民族不需要谨守犹太传统割礼,也可以因信靠基督而归入上帝(因信称义),成为神的儿女。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三章清楚阐明,“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祂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祂也是我们的全人类的救主。在马太福音第28章16-20节,耶稣说这话是在受死复活之后,祂已经为了那些,所有在黑暗中被辖制的罪人,付上死的赎价,并战胜魔鬼,已经“承受万有”并“统领万有”,因祂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可知神的心意是在拯救天下万国万民(“拯救万有”)。神拣选了以色列民作为祂对人类救赎计划的一个起点(撒迦利亚书第二章21节),而不只单单局限在以色列家(罗马书第一章16节)。
文本批判学家发现在记载在马可福音中的文字并不存在于最早的两个新约圣经的希腊文抄本(梵谛冈抄本与西乃抄本)中,对这样质疑所提出的解释是其他三处新约圣经已记载了相似的经文,并且在基督教历史上,绝大多数的教会都将这大使命的部分承认作为正典 。因为不同福音书的大使命皆归因于耶稣的复活、并未出现于早期抄本等证据,使得研究历史耶稣(例如耶稣研究会)之学者认为这些文字是在圣经成书之后才加上的。
有人相信,圣经上所记载关于大使命的几个内容已经实现了,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