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非高级委员会(EAHC)是1948年1月1日至1961年12月9日英属东非殖民地政府设立的管理乌干达、肯尼亚、坦噶尼喀公共事务的机构。被东非共同事务组织(EACSO)取代。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政府为战争需要,先后在东非地区成立了多个全区性机构,如“东非联合经济委员会”、“东非战时供应委员会”、“东非研究和发展局”和“东非难民管理局”等。战后,英国政府发布了《东非跨地域未来管理建议》(proposals for the future management of the inter-territorial services in East Africa)。1947年英国国会通过了《东非法令》(East Africa (High Commission) Order)。1948年1月1日生效,成立了进行了机构改革,在从1926年起每两年召开一次的总督会议基础上,成立了“东非高级委员会”负责掌管东非的铁路、港口、民航、邮政、电信、关税、所得税、教育以至国防事务而不影响乌干达、肯尼亚、坦噶尼喀宪政法律地位。同时设立“中央立法大会”(Central Legislative Assembly)作为咨询机构。
东非高级委员会由三地总督组成,每年开会两到三次,以一致同意规则通过决议。肯尼亚殖民地总督为当然主席。秘书处设在内罗毕,几乎完全由英籍民事人士组成。东非高级委员会下设多个实体,如东非铁路港口管理局(英语:East African Railways and Harbours Administration)、东非邮政电信管理局(英语:East African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Administration),共有21,000 人。1960年费用1.25亿美元。
1961年6月,在非殖民化浪潮中,乌干达、肯尼亚、坦噶尼喀三方在伦敦会谈。一致同意在独立后设立东非共同事务组织 (EACSO),提供东非高级委员会类似功能。1961年12月9日,坦噶尼喀率先独立建国,高级委员会正式被EACSO取代。总部仍设在内罗毕。
1947年英国国会通过的《东非法令》,设立东非中央立法大会(Central Legislative Assembly)。成员包括高级委员会的高阶行政官员与三地提名的非官方士绅代表。中央立法大会通过的决议直接适用于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