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制定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是指对全人类有重要文化或自然价值的遗产项目。阿尔巴尼亚于1989年7月10日批准该项公约,使该国的历史遗迹及自然景物具有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资格。
截至2021年,阿尔巴尼亚已有4处地点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另有4处地点被列入预备名单。首个被注册的地点是位于该国南部的布特林特,该城于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6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被列入名录;而吉诺卡斯特城在2005年被列入后,与培拉特于2008年合并为培拉特和吉诺卡斯特历史中心。2017年,加希河(英语:Gashi (river))和拉伊采被列入自然遗产喀尔巴阡山脉原始山毛榉森林和欧洲其他地区古山毛榉森林的一部分,而位于北马其顿与阿尔巴尼亚边界的奥赫里德湖在2019年将世界遗产范围扩大至阿尔巴尼亚沿岸。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10项标准审核被申请列入的地点,每个地点须至少符合其中1项标准。标准(i)至(vi)是文化遗产;(vii)到(x)是自然遗产,同时符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标准的则为复合遗产。
以下按照列入年份(西元)排列:
除了已登录的世界遗产外,批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成员国亦可以将遗产项目列入预备名单,而任何遗产在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前都必须先入选预备名单。截至2017年5月,阿尔巴尼亚共有4个地点入选预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