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1537年),字维纲,山东东平州(今山东省东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进士,官至兵部尚书。
山东乡试第十一名,弘治三年(1490年),登进士。历任阜平县、滑县知县。正德初年,升任大理寺丞,之后再升右佥都御史,清理甘肃屯田。此后晋升右副都御史,辽东巡抚、郧阳巡抚、大同巡抚。后因应州抵御战功,而荫锦衣,世百户。此后升任户部右侍郎,改为陕西巡抚,后入为兵部右侍郎。平定近畿盗乱。明武宗南巡时,命其督理军储。此后代替王琼为兵部尚书。
明世宗即位,王宪被给事中史道弹劾罢免。嘉靖四年,朝廷举荐邓璋及王宪为三边总制,为言官所反对,世宗仍然坚持使用王宪。王宪为部将王宰、史经接连击败寇乱。此后他又率领总兵官郑卿、杭雄、赵瑛、都指挥卜云等分据要害击退吉囊数万骑兵,加太子太保衔。因张璁、桂萼排挤,而改任南京兵部尚书。此后入为左都御史。当时朔州告急,朝廷举荐其担任宣大总督,王宪拒绝,而被给事中夏言、赵廷瑞弹劾罢免归乡。
不久,世宗仍然追念其功,召为兵部尚书,并抵御蒙古入侵。其负责京营操练,并裁减军功冒领者。大同发生兵变,王宪最初主张“首乱当诛,余宜散遣”,而大学士张孚敬与总督刘源清力主用兵,王宪于是不敢坚持此前议论。但刘源清久攻不下,而北寇又内侵,于是请求令派大将抵御北方寇乱,而自己专以进攻大同。王宪批准其奏,因而招致大量言论反对。此时世宗醒悟大同是重镇,不宜破坏,于是罢兵,叛乱遂平。刘源清得罪离去。几年后,王宪也请求归乡。死后赠少保,谥康毅。
曾祖王敬祖;祖父王海;父王智,母胡氏。有一子王汝孝,担任副都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