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投资者(英语:Angel investor)或天使,在欧洲称为商业天使(Business Angel)或非正式投资者,是指提供创业资金以换取可转换债券或所有者权益的富裕个人投资者。天使投资人自己组织成的天使团体或天使网络目前正不断扩大,以分享研究成果和集中资金针对性。术语“天使”最初来自英格兰,代表提供戏剧表演资金的资本。1978年,新罕布什尔大学教授、该校创业研究中心创始人William Wetzel完成了一项开拓性研究:探讨在美国如何增加企业的原始资本,他第一次使用“天使”来描述那些支持这些企业的投资者。
事实上私人投资者一直存在。1958年美国人口大量增加,受到《联邦小企业投资法》(Federal Small Business Investment Act)中的税收措施的鼓励,意在填补创业初期的“资金缺口”。
一般人创业人在创业初期难以向周遭亲友借得10万美元以上的资金。而200万美元以下之投资,由于金额低于其风险投资及缺乏投资报酬率,一般大型资金则不会选择进驻投资。相对而言天使投资人只要能提供这中间的“资金缺口” ,即可满足之创办人、家人、朋友和傻瓜(4F)。相伴小企业投资法而生的还有同时萌发的中小企业育成中心。
相对美国《联邦小企业投资法》配套的天使投资,台湾《中小企业辅导准则》等法令配套的资金来源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资金,因此台湾在推动天使投资方面并无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