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上座部佛教中,诸行有三相(巴利语:ti-lakkhaṇa,梵语:tri-lakṣaṇa),又称三辨识,即无常、苦、非我这三相,是一切存在的三个共同特征(共相)。这个术语主要出现在南传经论注疏中,在巴利经藏的《小部·譬喻经》中出现过一次但非此含义。
在巴利佛教中,三相的主要内容即:
涅槃不是诸行,所以涅槃没有无常和苦,不过因为“诸法无我”所以涅槃也是无我。
在现代佛教界,三相与三法印也常合称为四法印。
说一切有部的四谛十六行相中,苦谛有四相:非常、苦、空、非我。在《大毘婆沙论》中,“四有为相(生住异灭)是一切法印封幖帜”。《大毘婆沙论》中,引用“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槃寂静”,作为“缘一切法非我行相”而不限于“缘苦谛非我行相”的契经证明,并且不定说“诸法皆空”。
《俱舍论》认为,这四种特征是法的共相。
在阿毘达磨中,认为一切有为法,皆具备生、住、灭三个特征,称为三相。
在大乘佛教,将“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槃寂静”称为三法印,用来印证一个说法是否符合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