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师民(988年-1057年),字周翰,青州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人。
幼年丧父,九岁能写文章。天圣五年进士及第,孙奭聘为兖州说书,担任诸城主簿。四十四岁结婚。景祐四年(1037年),五十岁游京城,由近臣张观、宋郊、王尧臣、庞籍、韩琦等推荐为国子监直讲。庆历二年(1041年)以著作佐郎转任宗正寺主簿,加崇文院检讨,负责崇政殿说书,再升迁为宗正丞。累迁天章阁待制,同判宗正寺。皇祐五年(1053年),任兵部员外郎、除龙图阁直学士,长于论政,以《诗经》讽喻时政。是年离京任耀州(今陕西耀县)知州,仁宗赠他亲笔御诗,有“儒林旧德,出守近藩”之语。任内有百姓私售盐铁,师民认为:“障其利而罪之,是罔民也。”一切罪刑皆不过问。再升迁为刑部郎中,嘉祐元年(1056年)兼任宗正,次年去世。有集三十卷,已佚。有子赵彦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