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羾(1364年-1436年),字云翰,中书省晋宁路解州夏县(今山西省夏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礼部尚书、兵部尚书。
洪武年间,其因乡举进入太学,授兵部职方司主事。后上疏图天下要害厄塞,并屯戍所宜。明太祖朱元璋认为其有才能,升任兵部员外郎。建文初年,外迁任浙江参政,逮捕海盗有功。永乐二年,出使交阯,后升任刑部侍郎之后改为工部侍郎、礼部侍郎。永乐五年,升任礼部尚书,赐宴华盖殿。永乐九年,朝鲜派使者朝贡,例有赐赉,赵羾不奏。朱棣大怒,命其下狱,后得释,出使督建隆庆、保安、永宁等州县,使百姓安家乐业。永乐十五年,丁母艰。之后再起用,改为兵部尚书,专门处理塞外兵事。明仁宗即位后,改为南京刑部尚书。宣德五年,御史张楷弹劾其与侍郎俞士吉怠纵,之后召至,命致仕还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