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窝文昌宫位于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大窝文昌宫位于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大窝镇川洞村十二组。建筑始建于清代咸丰二年(后殿正梁墨书纪年“大清咸丰丙子年仲冬月吉旦”,清光绪八年补修山门及石牌坊。大窝文昌官为二进四合院式会馆类建筑,主体平面呈长方形,座北向南,占地面积约343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80平方米。总体由山门、石牌坊、奎星楼(戏楼)、厢楼、正殿、过厅、廊道、后殿构成。大窝镇文昌宫除山门、外墙无存,奎星楼顶层改建外,其余建筑皆存在,且建筑规模宏大,气势雄伟,造艺精湛,具有很高的艺术、科学、历史价值,是研究四川古代建筑的重要史实资料。2011年,大窝文昌官被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