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威良(英语:William Scott Ament,1851年9月14日-1909年1月6日),字子明,19世纪美国公理会来华传教士。
梅威良出生于美国密歇根州奥沃索,父亲为荷兰移民。曾就读于欧柏林大学,期间加入教会。毕业后赴纽约协和神学院学习神学,后转学至安多弗神学院(Andover Theological Seminary)继续学习。1877年神学院毕业后,他于同年9月被封立为牧师,并派往中国传教。
在中国期间,他先后在保定、北京等地传教。1885年与1897年他曾两度回美国休假。1900年义和团运动期间,他曾前往通州等地协助美国教士及家属撤往使馆区,从而受到称赞。但此后他筹措被义和团杀害者的赔偿金,被认为是抢劫、敲诈中国人而受到争议。美国知名作家马克·吐温曾在《北美评论》(North American Review)上对其进行遣责。根据马克·吐温撰文的揭露,梅子明在美国骑兵骑兵团陪同下,在北京周边地区搜寻拳民,处死了疑似义和团拳民。《纽约太阳报》曾在1900年12月24日报道中援引梅子明的话,说天主教除了收取赔偿金以弥补他们的损失外,还要求以命抵命,用人头换人头;在任丘,有680名天主教徒被杀,所以他们要求680条人命相抵 。
1901年2月,他因与天主教传教士间的矛盾被法国军队逮捕,后被八国联军总司令瓦德西伯爵解除职务。此后回到美国,不过在次年又来到中国,作为公理会华北教区会督发展教会势力。1908年在北戴河度假时生病,返美后于1909年1月在旧金山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