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互动主义理论(英语:symbolic interactionism theory),起源于芝加哥学派(Chicago School of Sociology),并以乔治·贺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的论述为其主要中心,而米德同时也是互动学派(英语:Interaction theory)的创办人;其后则是由布鲁默(Herbert Blumer)在1950年将其符号互动论的中心思想理念宣扬光大,起初符号互动论这一名词是米德的学生——赫伯特·布鲁默(Herbert Blumer)所先使用。
在符号互动论中,最常讨论的理论为自我概念理论(英语:self concept theory),其概念为“我是社会的产物,人们对于我的看法即是他人对于我的看法”。
其他与符号互动论相关联的理论还有高夫曼(Goffman)的拟剧论、皮尔斯和克里农(Pearce&Cronee)的意义统整合管理理论(英语:Coordinated management of meaning)等。
象征行为,是用具体事物来表示某种抽象的概念、思想或感情的行为。是通过象征符号传达象征意义来实现的。象征符号具有字面意义、类比和联想意义双层意义。
核心问题是考察以象征符为媒介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其基本前提是:
“意义”“社会互动”和“解释”是象征性互动理论的三个主要概念,也是考察社会传播的重要视角。
象征性社会互动,指的是人与人之间通过传递象征符和意义而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其特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