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特罗登纽斯(荷兰语:Paulus Traudenius;-1643年7月9日),又译保罗·杜拉弟纽司,荷兰豪达人,曾于1640年至1643年期间担任荷属台湾第6任台湾长官。
特罗登纽斯是豪达当地教师的后裔。他的祖父,亦名为保罗·特罗登纽斯,于1573年,宗教改革之后,成为当地拉丁语学校的首任校长;并将其原本的姓氏“Trudens”改为拉丁化的“Traudenius”。1630年,他登记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于台湾大员的商人。1633年,他成为交趾支那的首席商人,且仍活跃于澎湖及台湾。他有两次婚姻,1633年在巴达维亚与来自鹿特丹的伊丽莎白·德·梅斯特(Elisabeth de Meester)结婚,于1641年再与前任台湾长官约翰·范·德·勃尔格的寡妇阿德里安娜·奎娜(Adriana Quina)于热兰遮城结婚。1643年,他从台湾调回巴达维亚,不久后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