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奇(德语:Kitsch)是一种被视为次等的视觉艺术形式,对现存艺术风格欠缺品味地作复制,又或是对已获广泛认同的艺术作毫无价值的模仿。这个概念亦有关于任何刻意地在作品中使用被公认为文化象征的元素然后廉价地大量生产这些非原创的东西。
“刻奇”亦是指那些在美学上有所不足(不论是否伤感、迷人、具戏剧性或创意),在创意上只是通过重复惯例和公式,流于表面地模仿艺术作品的某些艺术种类。伤感的泛滥亦与刻奇有关。
当代对刻奇的定义是带贬意的,用以描述那些并非创作出来表达自我,而仅是为了迎合商业目的和大众需求的作品。刻奇一般用作形容那些无重要性而又俗气、精心计算来讨好大众、被视为造作和空洞,而非真正的艺术的作品。
刻奇这个概念最初所描述的一类艺术作品,是对19世纪在美学上传达夸张的伤悲和情绪的艺术手法(例如通俗剧)的一种回应,所以,“刻奇艺术”和“伤感艺术”有密切关系。
由于这个概念与一般的“媚俗”仍有差异,在中文使用中被音译为“刻奇”或意译为“自媚”,即讨好自己、迎合自己。涵义是:个体的认知与情感表达主动地或者不自觉地遵从外在的强大的秩序,以判断这种体验是否正当的、高尚的、合法的、被接纳的、合乎时宜的。从而个体的认知体验与情感表达变成了一件工具,一种矫揉造作的表演,一种讨好和谄媚。肤浅的自我感动类的情感更容易成为刻奇的情感。例如,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写:当看见草坪上奔跑的孩子,由刻奇引起了两行前后紧密相连的热泪:第一行眼泪是:看见了孩子在草地上奔跑,多好啊;第二行是,和所有的人类在一起,被草地上奔跑的孩子们所感动,多好啊。米兰·昆德拉强调:“第二种眼泪使刻奇更加刻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