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味是中国人对野生动物来源的食材的统称,在热带雨林则称为丛林肉。
古时人类经常对野生动物进行捕杀,并成为一种仪式。女真人原有猎食野味的习惯,满清入关后,影响了中原饮食,如“满汉全席”涉及以大量不同种类野生动物入馔。
到近代野味受到人类的大量捕杀后,数量大幅减少,很多物种已经灭绝或处于濒危等级。在中国濒危的动物虽然受到国家保护,但仍然有人经常猎杀野味销售或自用。中国有专门贩卖野味的市场,有民众仍迷信野味是“补品”,有强身甚至壮阳等效用,亦有人将进食野味视作猎奇、炫富表现,故此野味在中国人的饭桌上屡禁不止。
部分野生动物经批准,可驯养繁殖2003年8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发布《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规定可以食用药用的野生动物,如果子狸、野猪、梅花鹿等。2020年因COVID-19疫情原因,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台了严厉的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决定。3月4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明确牛蛙、甲鱼等可食用,而竹鼠养殖尚存争议。
另见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决定(2020年2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中国大陆地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捕杀以及交易受法律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包括国家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等。
食用野味涉及到捕猎、烹饪行为有可能导致相关人员感染人畜共通传染病,甚至直接促进这些疾病产生。,以及违反法律。
2003年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病毒就是来源于菊头蝠,经过野味果子狸传播到人群中。。
2019冠状病毒病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可能也是来自于海鲜市场销售的多种野味,但亦为不排除人类传染给动物,反再传染回市场人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