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运金(1898年1月5日-1996年8月5日),台湾政治人物,曾任第一届新竹县参议会议长、台湾省临时省议会第一、二届议员、临时省议会第三届暨省议会第一届议员、省议会第二、三届议员。
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间,任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新竹县分会负责人。黄运金是苗栗地方派系黄派的创始人,亦曾任建台中学的董事长。
1949年,台湾省政府邀请地方菁英组成“地方自治研究会”,推动行政区域重划。“地方自治研究会”将原新竹县分为两个县(新竹县、人和县),与省民政厅的方案分为三县(新竹县、长风县、竹南县)相异。引起时任新竹县参议会议长黄运金(支持两县)与新竹县选出的省参议员刘阔才(支持三县)产生对立。最后成为日后“黄派”与“刘派”之争。
在第一届苗栗县长选举中与刘定国竞选苗栗县长时,因黄运金疑买票,在竞选时曾创出一句客家歇曲:“黄运金,拿钱给人食点心,点心食呀忒,选给刘定国”(客家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