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谷川清(1883年5月7日-1970年9月2日),大日本帝国海军将官。最终阶级正三位、勋一等、功一级,海军大将。福井县福井市出身。台湾日治时期第18任总督。
1903年12月14日于海军兵学校毕业,任海军少尉候补生,于松岛号巡洋舰任职。1904年1月4日于八岛号战舰任职,5月23日于三笠号战舰任职,日俄战争时,参加黄海海战,8月因公务受到轻伤,9月10日任海军少尉。
1914年5月27日毕业于海军大学校甲种,历任三日月驱逐舰舰长、第二舰队参谋、海军人事局局员、海军省副官兼海军大臣加藤友三郎秘书官。1917年12月~1920年6月任日本驻美国大使馆参赞武官的补佐官,后任第一水雷战队参谋、海军省人事局局员及第一课课长,再回任美国大使馆武官参赞。复因曾任巡洋舰日进、战舰长门舰长的经验,1927年12月升将官,任横须贺镇守府参谋长。之后任第二潜水战队长令官、海军舰改本部第五部长、吴海军工厂长。1932年7月~1933年12月参加日内瓦裁军会议,之后任第三舰队司令官。芦沟桥事变发生后兼任支那方面舰队司令官。1939年4月升为海军大将。
1940年11月27日调任台湾总督。任内缓和前任总督小林跻造的宗教政策,组成皇民奉公会;因应对英国、美国开战后的情势;强化初等普通教育义务化;设置台北帝国大学预科;1942年4月1日实施陆军特别志愿兵制度。1943年8月实施海军特别志愿军制度。1944年实施征兵制。1944年因陆军本部的阴谋及安藤利吉欲夺总督职位,于12月1日自行辞职,改任军事参议官,1945年2月任海军战力查察使,曾提〈终战时の战力查阅上奏〉,助昭和天皇决定停止战争。1946年一度被视为战犯被捕,但后来2个月之后获得释放。
1940年11月27日—194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