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执玉(?-1733年5月6日),字益功、蓟门、苏门,江苏省常州府武进县(今江苏省常州市)人,为清朝进士、政治人物。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唐执玉登进士,得第二甲第十六名。后官任浙江德清知县。五十三年(1714年),任工部屯田司主事。五十四年(1715年),任户科给事中。五十七年(1718年),升户科掌印给事中,即户科掌印。六十年(1721年),擢鸿胪寺卿,兼任奉天府府丞。雍正元年(1723年),升大理寺少卿。二年(1724年),入太仆寺卿,兼任宗人府府丞。四年(1726年),任礼部左侍郎。五年(1727年),充知贡举,兼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七年(1729年),署任直隶总督。八年(1730年),升兵部尚书,后病免。十年(1732年),拜刑部尚书,以管理刑部尚书事办理。十一年(1733年)再署直隶总督。十一年三月甲辰(1733年5月6日),卒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