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的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南非语:LGBT-regte in Suid-Afrika,英语:LGBT rights in South Africa)与非LGBT群体拥有相同权利。南非在LGBT群体人权方面有着复杂而多样的历史。南非有40万至超过200万人为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或双性人,其法律和社会地位受到南非传统习俗、殖民主义、种族隔离以及促成废除种族隔离的人权运动等的影响挥之不去。
南非后种族隔离时代的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禁止性倾向歧视的宪法。此外,南非为世界上第五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也是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的非洲国家及共和制国家(此前的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及加拿大均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同性伴侣也可以共同领养孩子,并安排体外受精和代孕治疗。LGBT群体享有宪法和法定保护,包括反就业歧视、提供商品与服务以及其他各方面。
虽然南非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LGBT群体的权利有较好的保障,且领先非洲,但在现实中南非LGBT群体遭受着严重的歧视、暴力伤害。其中,男性反同者针对女同性恋的“矫正性强奸”频频发生。据同性恋组织统计,仅仅在开普敦一处,每周就会发生10起“矫正性强奸”案件。而南非警方和司法系统则未能积极调查和定罪。2008年4月,南非女同志国家足球员兼LGBT权益活跃分子尤迪·西梅拉内(英语:Eudy Simelane)在豪登省一小镇遭到轮奸,脸部、腹部和脚部被插25刀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