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是一些共产党执政国家为公民建立的秘密档案,记录个人的经历、考核结果、政治观点、思想品德评价、有关调查材料等,而且内容不对本人公开。最早起源于苏联。
法律上,人事档案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管理。这些法律规定满30年的档案一般向公众开放。
在国有经济体制下,人事档案是决定个人升学、就业、评定职称、提拔,开具证明所必需的,由公民所在单位管理。近年来由于人口流动和私营企业雇佣增多,档案在工作方面的重要性减低。但公民仍然要将档案存放在原来单位,或者专门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参见1996年公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后一类机构多按保存时间收取管理费。
两德统一后,原东德的国家安全部斯塔西人事档案被公开,其中包括500万人的资料(东德人口最高1700万)。个人方可以经申请查阅自己的档案。现任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的档案显示,国家安全部曾经考虑将她发展成线人,后来因为她离过婚,而且听西方音乐和穿牛仔裤被认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