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尔恺(1609年-17世纪),字石江,湖广长沙府长沙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胡尔恺十九岁时在天启七年(1627年)中举人,崇祯十年(1637年)成进士,为母亲服丧完毕后获授太平推官,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和兵科都给事中左懋第委任他督修太平府城墙,一年完工;期间又探查芜关的贪官与平定徽州的变乱,十五年(1643年)分考应天乡试,取录卢象观等名士。
弘光年间马士英、阮大铖擅权,胡尔恺辞官归里十多年,到顺治十四年(1657年)在洪承畴推荐下在清朝任职吏科给事中,晋吏部右侍郎、礼部左侍郎,多次上陈国家计策,在北京病逝。他病重时依然上陈四件事为民请命,都获认可,他说:“四件事完成,我可以瞑目了。”死后没有足够资金入殓,同乡赵洞门为其筹得赙金,带棺木回乡。他生平对家人和乡里孝友和睦,位居要职却依然布衣蔬食。有《且耕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