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性(英语:sustainability)也称永续性,是人们在满足人类需求与未来发展时,在资源开发、投资方向、技术发展和制度变革中保持环境平衡与和谐的过程。可持续性可以是一种想法、一种生活系统的性质、一种生产方法或一种生活方式。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最常见的引述来自布伦特兰委员会,该委员会是由联合国在1983年正式召开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当该委员会成立时,联合国大会确认,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和坚定的,建立可持续发展政策是所有国家的共同利益。从这事实看出,在涵盖所有人类活动的定义,可持续性在界定上部分地方是有困难的。有些人认为可持续性能够以环境、经济与社会三个领域来定义,并可考量到文化、技术与政治等子领域。
可持续性从广义上来讲,是能够保持一定的过程或状态,但这一词普遍用于研究生态和社会的关系。在生态方面,可持续发展可以被界定为具能力的生态系统,能自我维持一切生态的过程、功能(英语:Function_(biology))、生物多样性和未来的活力。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一个复杂术语,可以适用于几乎每一个方面,地球上的生命,特别是许多不同层次的生态环保,包括湿地、草原和森林,并成为了人权组织的概念,如生态城市,可持续城市,和人类活动,如可持续农业、可持续建筑和可再生能源。不过,可持续发展的字义在某些组织原则中很可能与可持续性是相互冲突的,因为其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可能试图透过非可持续性的方式进行。
天然资源的使用必须控制在一个能够还原的速度,人类生活才能具有可持续性。然而,现在有明确的科学证据表明,人类的生活无法维持,人类需要以集体地减少自然资源的利用,将其消耗速度减少至一个可持续的限度内。
可持续性与环境科学、生态学和生物多样性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