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校(1483年-1543年),本姓李,字字才,号庄渠,直隶昆山县(今江苏昆山市)人。明朝官员。归有光之师。
应天府乡试第二名,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殿会试第七,殿试二甲第九名进士。担任南京刑部主事,后来升任为郎中。为免刘瑾逼害,转为兵部郎,不久就因丁忧返回。嘉靖元年,担任太常寺卿。
著有《周礼沿革传》、《春秋经世》、《庄渠遗书》。
曾祖父魏琳;祖父魏锺;父魏□,母张氏。
魏校(1483年-1543年),本姓李,字字才,号庄渠,直隶昆山县(今江苏昆山市)人。明朝官员。归有光之师。
应天府乡试第二名,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殿会试第七,殿试二甲第九名进士。担任南京刑部主事,后来升任为郎中。为免刘瑾逼害,转为兵部郎,不久就因丁忧返回。嘉靖元年,担任太常寺卿。
著有《周礼沿革传》、《春秋经世》、《庄渠遗书》。
曾祖父魏琳;祖父魏锺;父魏□,母张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