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渎(10世纪-11世纪),北宋官员。
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年)被宰相李迪除授为台官,为殿中侍御史。言官认为按祖宗之法,台官应该由皇帝由内廷直接发出的诏谕任命。数月后,吕夷简复入为宰相,因而在仁宗面前议及此事。仁宗说:“祖法不可坏。宰相自用台官,则无人敢言宰相过失了。”李迪等都惶恐,于是韩渎等都被出为外官,仁宗下诏:“从此若台官有缺,非中丞、知杂保荐的,不得除授。”十二月,韩渎被出知岳州。
后又为侍御史。先前,闰年记录州县赋入的实行簿被废除。景祐二年(1035年)正月,韩渎上言:“天下赋入繁多,只有‘催科’一簿(每年一修的空行簿),一旦有所散失,则耗登之数无从查考。请复置实行簿。”仁宗下诏令每闰年一造实行簿。但到庆历年间,又恢复了。
三年(1036年)五月,吏部员外郎、权知开封府范仲淹被吕夷简以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之罪名,罢为知饶州。韩渎希其旨,请求将范仲淹朋党写下来在朝堂上揭发,以为百官越职言事之戒。秘书丞余靖、太子中允尹洙、馆阁校勘欧阳修都受牵连被贬。
韩渎后来曾任转运使,急于牟利,将薪柴牧草、蔬果之类都算入牟利之列。康定元年(1040年)四月,这些项目被枢密直学士、知益州任中师上奏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