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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主席(越南语:Chủ tịch Quốc hội Việt Nam/主席國會越南),1946至1960年称为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越南语:Trưởng Ban Thường trực Quốc hội/長班常直國會),1960至1981年又称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主席(越南语:Chủ tịch Ủy ban Thường vụ Quốc hội Việt Nam/主席委班常務國會越南),是越南立法机构越南国会的议长。2013年版《越南宪法》第69条规定:“国会是人民的最高代表机关,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会行使立宪权、立法权,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并对国家的行为行使最高的监察权。”
越南国会主席由越南国会代表在各届国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国会主席也是国会常委,常务委员会属常设机构,国会闭会期间负责引导国会日常运作,任期直至国会选出下一届常委为止。国会主席负责主持国会会议,国会通过的法律和决议也需主席签字才能生效。国会主席需领导国会常委的工作,处理国会与国家其他机关的关系,还负责维系各常委间的友好关系。国会代表有权质询主席。
国会主席的权力和地位长年来多次变动。他可以是党外人士(如第一任主席阮文素和第二任主席裴鹏抟),也可以是越共中央政治局排名第二的委员(如第四任国会主席长征)。至今共计11位国会主席中,有五位曾任政治局委员,现任主席阮氏金银在政治局排行第三。
越南民主共和国(北越)第一任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是学者阮文素,他不是越南共产党党员。他领导的国会在1946年3月3日组建首届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517。诗人裴鹏抟在1946年11月9日接替阮文素,担任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他也不是越共党员,但对革命非常坚定。1948年8月,他因病半身瘫痪,需在第三联区和河内市养病,国会遂推举孙德胜代理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职务。孙德胜在1955年裴鹏抟病逝后,正式继任,是首位担任此职务的越共党员。长征在1960年成为国会常务委员会主席,是第四任,也是任期最长的国会主席,直至1981年当选首届国务委员会主席为止:20。来自南方的阮友寿在1981年接替长征,至1987年由黎光道接任,他们都不是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而且任期只有一届。1992年,农德孟成为首位出身少数民族(岱依族)的国会主席,至2001年卸任,也是长征之后首位兼任政治局委员的国会主席:78。2001年,阮文安接任国会主席:375。2006年6月26日,阮富仲当选国会主席,直至2011年当选越共中央总书记才卸任,由阮生雄继任。2016年3月31日,阮氏金银成为第一位女国会主席。
除非另有注明,否则下列表格当中历任国会主席的姓名、上任日期和离任日期均以越南共产党和越南国会提供的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