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有光(Yew-Kwang Ng,1942年-),澳大利亚经济学家,出生于马来西亚。1966年获新加坡南洋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71年获悉尼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74年至1985年在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任教授,1985年至今任蒙纳士大学讲座教授。1980年被选为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
黄有光的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经济问题、福利经济学与公共政策,提创综合微观、宏观与全面均衡的综观分析,与杨小凯共同创立新兴古典经济学。他所提出的“快乐是人类经济行为的终极目标”的思想引起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
黄有光贡献主要在福利经济学、社会选择与微观经济学的某些方面(包括俱乐部理论、资本论、消费者选择)。其第三优理论,更给经济政策以有用的向导。在信息贫乏的情形。虽有次优因素,第一优法则依然是最佳的。当把这第三优理论应用到所得分配问题,得知不论任何人所得,一元就是一元的结论。这能增进效益,分配目标应由税收来达致。在一个个人偏好不同的世界里,这法则能使第一等级的所得群体都得利,因而实现准帕累托改进。
黄有光与Kemp合作的论文证明阿罗不可能定理在个人偏好不变的情形下也还成立(肯普—黄不可能性定理),因而使不可能定理不受利特尔与保罗·萨缪尔森的论点影响,并指示人际效用比较之必要性。这种比较并非价值判断,而在于认识到人们有限感受性下,以客观的方法进行比较,这又能支持一个边沁式的社会福利函数。
近年,他提出一种综合微观、宏观与全面的均衡经济分析方法。综观经济学集中分析一个代表性企业的微观经济行为,而把总需求、总产量与平均价格对这企业的影响考虑入内,能用来分析整个经济或整个行业的变化对平均价格与总产量的影响,与不加剧物价上涨率的问题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