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苹果跟橘子(英语:Apples and oranges)比会在拿两样无法在现实上做出有意义比较的事物做对比时发生,而这往往是这些事物事物天生的、本质的或者质性的差异所致。
“拿苹果跟橘子比”这熟语常用以指一些一般认为彼此间不能比较或不同处不能通约的事物,像是苹果跟橘子;而这熟语也常用以指称一个论证犯下了不当类比的谬误,像是说“苹果在某方面不是一个好的橘子”等。
这个熟语可见于英语的“Apples and oranges”,但并不仅限于英语中,“拿苹果跟橘子比”现在在中文也偶有使用,像是2012年时,时任文藻外语学院校长的苏其康就曾说,“文藻是全台唯一的外语学院,拿来跟科大一起比,好像‘拿苹果跟橘子比’,立足点不公平。”;此外,魁北克法语也有“comparer des pommes avec des oranges”(意即“拿苹果跟橘子比”)这样的表达方式;而欧洲法语则用“comparer des pommes et des poires”(意即“拿苹果跟梨子比”)或“comparer des choux et des carottes”(意即“拿高丽菜跟胡萝卜比”)来表达类似的意思;而在拉丁美洲西班牙语中,人们会讲“comparar papas y boniatos”(意即“拿马铃薯跟番薯比”),而在各种西班牙语变体中都通用的说法则是“comparar peras con manzanas”(意即“拿梨子跟苹果比”;然而在其他的一些语言中,“橘子”一词派生自指称“苹果”的词汇,这表示在这些语言使用者的观念中,两者不只可直接比较,且这种可比性也含蓄地存在于其名称中。
在很多其他语言中,橘子以外的水果会被用于类似的词组中做“比较”,像是在丹麦语、荷兰语、德语、西班牙语、瑞典语、克罗地亚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斯洛伐克语、斯洛文尼亚语、卢森堡语、塞尔维亚语和土耳其语等语言中,苹果被与梨子做“比较”;事实上,在西班牙语中,有“sumar peras con manzanas”(意即“将梨子加到苹果中”)这样的说法,类似的说法也存在于意大利语(sommare le mele con le pere)跟罗马尼亚语(a aduna merele cu perele)中;而葡萄牙语则有“comparar laranjas com bananas”(意即“拿橘子跟香蕉比”)这样的说法;而捷克语则有“míchat jablka s hruškami”(意即“将苹果跟梨子混在一起”)这样的说法。
一些语言会“比较”完全不同的物体,像塞尔维亚语有“Поредити бабе и жабе”(意即“拿奶奶跟蛤蟆比”)这样的说法;罗马尼亚语有“baba şi mitraliera”(意即“拿奶奶跟机关枪比”)这样的说法以及“vaca şi izmenele”(意即“拿牛跟秋裤比”)这样的说法;威尔士语则有“mor wahanol â mêl a menyn”(意即“跟蜂蜜与奶油一样不同”)这样的说法;而其他语言则会用具有不同性质的不同物体相“比较”,像例如丹麦语有“Hvad er højest, Rundetårn eller et tordenskrald?”(字面涵义为“圆塔跟霹雳哪个是最高的?”)这样的熟语,这其中“比较”的是前者的大小与后者的声音;而俄语则有“сравнивать тёплое с мягким”(意即“拿暖跟软比”)这样的说法;在阿根廷,一个常见的、表达此意的问句是“¿En qué se parecen el amor y el ojo del hacha?”(字面涵义为“爱跟斧眼有何共同之处?”),而这问句的目的是要强调两者间的不同之处;而哥伦比亚有一个相似但更加粗鲁的说法是:“confundir la mierda con la pomada”(意即“把米田共跟膏油搞混”);而波兰语则有“co ma piernik do wiatraka?”(字面涵义为“姜饼对风车有何用处?”);中文的“风马牛不相及”也是此类表达方式之一。而台湾早在1914年以前便有“�鸟比鸡腿”此一用法。
即使在英语中,在话者相信被比较的两个事物有根本不同之处时,也会用一些更加夸饰、表达类似含意的说法,像是例如“oranges with orangutans”(意即“橘子跟红毛猩猩”)、“apples with dishwashers”(意即“苹果跟洗碗机”)等等;此外,在英语中,有时像是梨子、李子或柠檬不同的水果也会在此种情境中用做橘子的替代品。
有时这类的句子中被“比较”的两个物体的单词发音相似,像例如罗马尼亚语的“merele cu perele”(意即“苹果跟梨子”)和匈牙利语的“szezont a fazonnal”(意即“季节跟流行”)等都是其中的例子。
目前至少有两篇恶搞(英语:Tongue-in-cheek)“研究”以此为主题,而这两篇研究都说苹果跟橘子很容易比较、两者间的比较成本低且这两种水果相当类似。
这其中的第一篇“研究”由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艾姆斯研究中心的天文学家Scott Sandford(英语:Scott Sandford)所做,他使用红外线光谱学的技巧分析苹果跟橘子,并将研究的结果发表在恶搞性的科学期刊《不太可能研究学报(英语:Annals of Improbable Research)》上,并总结说“……‘拿苹果跟橘子比’的辩护不应再视为有效的,这是一个令人惊讶的发现,我们可预期这在未来会为辩论与讨论技巧带来戏剧性的影响。”
第二篇“研究”是由斯坦福德医院(英语:Stamford Hospital)的首席外科医师James Barone所写出的,并刊登于《英国医学期刊》之上。这篇文章指出“苹果跟橘子”这词组越来越常出现于医学文献中,而其中的一些文章将“地氟醚跟异丙酚”以及“沙美特罗(英语:Salmeterol)跟异丙托溴铵”和“苹果跟橘子”做比较;这篇文章还发现说苹果跟橘子两者皆有甜味、两者在大小、重量和形状方面相似,两者皆产自果园,且两者都能吃,也都能做成果汁等等;这篇文章并发现说两者显著的不同之处只有种子(这篇研究用无子橘子)、苹果佬约翰尼的涉入以及颜色而已。
《不太可能研究学报(英语:Annals of Improbable Research)》之后还指出比起《英国医学期刊》的那篇,他们“先前刊登的研究更具有深度、更加精确,且更重要地,使用了更贵重的仪器。”
在2014年的愚人节中,《经济学人》比较了1983年至2013年间苹果和橘子的产量,但也注明说这两者是“无关的数值”。
尽管“拿苹果跟橘子比”是一种修辞技巧,但在教学上,苹果与橘子也是教导学生正确使用测量单位的方法;在此,“不要把苹果与橘子相加”的训诫,指的是不同单位的数量不应该彼此相加的要求;然而,不同单位的量总可透过乘除后彼此相加,因此在此处,将苹果和橘子的数量乘上一定比例是允许的;此外,两者间的区别也隐喻性地用在初等代数的教学上。
这种训诫并不仅仅是一种方便的比喻,而这是因为物件的数量本身不带有单位所致,而且比方说,苹果的数量可能是无因次的,也可能是带有“水果”这个因次的;而在这些情况下,苹果跟橘子是可相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