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弘景律师(634年-713年),一作宏景,俗姓文,湖北当阳人,唐代著名僧人,为天台宗门下,兼通律宗,以持戒闻名。因住持玉泉寺,故人称玉泉弘景,或称南泉景。宋朝时,因为避讳的缘故,《高僧传》称他为恒景。
弘景受法于章安灌顶的弟子玉泉道素,学习天台宗止观。在玉泉寺之南,建立精舍,名叫龙兴寺,所以他又被称为龙兴弘景。弘景又受戒于道宣,跟随道宣学习南山律宗,为道宣律师亲授弟子。
证圣元年,与实叉难陀等共译《华严经》。在武则天及唐中宗时,曾三次受邀入宫中成为受戒师。景龙三年(709年),奏请归山,回到荆州南泉寺。
弘景禅师的弟子有南岳怀让、玉泉惠真、鉴真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