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绍庭(1030年代-1100年代),有的史书误作富绍延,字德先,北宋政治人物。宰相富弼长子。
性靖重,能守家法。因父之荫为秘书省正字,曾为光禄寺丞。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时任新判汝州的富弼入觐,因有足疾,获准乘肩舆到殿门,神宗特地去内东门小殿见他,令富绍庭扶他入内,且命他不必下拜。
元丰六年(1083年)富弼去世,将遗奏亲手封存,让富绍庭上交。富弼死后,西京留守兼西京御史台司马光、同知枢密院范纯仁来哭吊,富绍庭告诉他们:“这就是遗表。”司马光、范纯仁说:“应当立即具奏,不要再开启。”十月,富绍庭葬父于河南府河南县金谷乡南张里祖坟。
富绍庭当时官居朝奉郎(阶官,只表示官员的级别,并无实际职务),被朝廷提拔除授西京留司御史台,以便奉养母夫人晏氏。
太师文彦博与范纯仁请求对富弼子孙优加录用,八年(1085年)七月,诏富弼配飨神宗庙,富绍庭作为其子特差河南府通判,富弼另有子孙一名得恩泽。元祐元年(1086年)二月,因富绍庭所请,诏赐富弼神道碑,以“显忠尚德”为额,命翰林学士苏轼撰文。之前富绍庭曾哭请司马光作墓志,但司马光早已不作墓志,最终还是拒绝了,后来在回绝两浙提举赵宣德时也提到了自己拒绝富绍庭的事。富绍庭又想请求苏轼作神道碑文,但因富弼曾阻止苏轼父苏洵升官,不敢说,后来说了,苏轼答应了,世人因此称赞苏轼。而司马光也为富弼墓志铭撰写了墓志盖。同年富绍庭母晏氏去世。二年(1087年),富绍庭请求追封亡母,获准,晏氏被追封为周国太夫人。三年(1088年)五月,因富绍庭所请,诏赠富弼神道碑额许御篆。因富绍庭请求奏加外甥恩泽,六年(1091年)二月,诏以富弼为配飨功臣,以其有遗表,特许奏异姓一人加恩泽,他人不得引以为例。
富弼的两女与婿及外甥皆同居,富绍庭待他们与父亲生前一样,对一家之事毫发不敢变,族里称道。历任宗正丞、提举三门白波辇运、通判绛州。宋徽宗建中靖国初年,除授提举河北西路常平,推辞道:“熙宁变法之初,先臣(指亡父富弼)因不行青苗法而获罪,臣不敢为此官。”徽宗嘉奖之,提升为祠部员外郎,下诏褒奖。不久,出知宿州。卒,年六十八。
长子富直亮,曾任假承务郎。另一子富直柔,因富绍庭之荫得以补官,绍兴初年同知枢密院事,另有传。富直柔母卒于绍兴六年(1136年),未详是否富绍庭正妻。富直柔还有弟弟曾任发运司干办公事,可见富绍庭还有其他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