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东明(排湾语:Uliw Qaljupayare,1951年6月4日-),台湾政治人物,中国国民党籍,出生于屏东县,为排湾族原住民,屏东师范专科学校毕业(今国立屏东大学),国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今国立台北大学)行政研究所硕士。代表国民党参选2008年立委选举、2012年立委选举及2016年立委选举之山地原住民选举区,均当选。因涉及2016年立法委员选举涉嫌贿选案一审遭判刑,同时执行停职;2019年4月3日,更一审改判无罪、职权恢复,2020年2月5日无罪确定。
2008年2/1~3/26院会应出席15次,委员会应出席19次,总计34次,缺席1次。
2008年4/1~4/30院会应出席4次,委员会应出席12次,总计16次,缺席2次。
资料来源:公民监督国会联盟监督国会周报第五、十五期。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724032412/http://www.ccw.org.tw/
简东明在参选2008年立法委员选举之山地原住民选举区当选后,和其妻国民党中常委戴锦花、屏东县服务处主任高正雄、亲友及桩脚等多人均因涉嫌贿选遭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侦结起诉具体求刑,并声请没收贿款四百廿万元。此外,国民党台南市党部原住民工作会会长许玉美、总干事金正胜夫妻,涉嫌为简东明买票被查获,台南地方法院已判处二人四年六月和三年六月徒刑。但是,简东明被控贿选案最终获判无罪(刑事部分在2013年7月判决无罪确定、民事部分则在2013年12月判决确定。)
2011年孔文吉与简东明以原住民族电视台近日播出原住民运动纪录片为由,冻结原住民族电视台2千万元预算,并要求提出原运纪录片之专案报告说明才能解套。
2016年立法委员选举后的1月20日,简东明的全姓、吕姓、王姓、梁姓等4名女桩脚因涉嫌于投票前数日和支持简东明的选民约定补助返乡投票车资300元而遭台中地检署指挥搜索住处并查获选举名册及现金,被依涉嫌期约贿选声请羁押由台中地院开庭裁准。21日,屏东地检署则搜索其桩脚住所并查扣近十万元现金和投票人名册,并对涉案的中国国民党屏东县三地门乡和玛家乡党部两位主任声押禁见获准。两位被告于选举期间替简东明抄录名册并交付现金新台币五千元不等之金额予有投票权人买票贿选。 于同年2月19日检方依选罢法提出当选无效之诉。2017年6月12日屏东地方法院宣判简东明违反选罢法判刑5年6个月、褫夺公权6年。2018年1月19日二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4年。2019年4月3日,更一审改判无罪,并于4月12日返回立法院。
中国国民党(20席)
平地原住民(3席)
台湾团结联盟(3席)
平地原住民(3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