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恶(英语:Don't be evil)为Google正式的企业座右铭及口号,有时会错误地写成“Do no evil”。Google员工保罗·布克海特在2000年年初的有关企业价值观会议上第一个建议采用此口号,或是2001年提出,也可能是由另一Google工程师阿米特帕特尔于1999年提出。布赫海特,Gmail的创造者,曾说过:
当时这是Google的经营理念之一。Google 2004年的首次公开募股的招股书(又名“S-1”),(Google创始人的一封信,后来被称为“不作恶宣言”):
现在很多公司有“道德守则(英语:Ethical code)”来规范他们的行为,Google声称“不作恶”已经成为他们的身份和他们自称的核心价值观念的核心支柱之一。“不作恶”组成了Google核心价值观的第六点:
在对Google的批评中通常会提到“不作恶”。
在Google2004年创始人至股东的公开信首次公开发行前,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解释说他们“不作恶”的文化绝不会和利益冲突,并需要客观、不带偏见看待: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主任克里斯·胡夫纳格尔(英语:Mark Hoofnagle)说:“联系到搜索结果中的广告,与Google一开始表达的“不作恶”的座右铭不符。不过,他论证清楚地分开赞助商链接搜索结果是法律允许的,因此,Google的做法是现在的主流。胡夫纳格尔认为Google应该放弃座右铭,因为:
2013年6月,美国中央情报局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向媒体披露了“棱镜计划”监听项目的秘密文档,资料显示Google参与了这一项目。其后Google虽然做出回应,称“我们没有加入任何给予美国政府亦或是任何其他政府—对我们服务器直接访问的计划”,但仍有舆论质疑其行为与“不作恶”相悖。
2018年5月,不作恶字眼于 Google 行为准则开头段落中被移除,仅留下结尾一处,当时 Google 内部正因参与 Project Maven 而发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