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县,中国曾经设置的一个县,在今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
北周建德元年(572年),割泾州平凉郡鹑阴县置平凉县,隶原州长城郡。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废郡后,平凉县直隶于原州。大业三年(607年),改原州为平凉郡,平凉县仍隶之。
唐朝武德元年(618年),复平凉郡为原州,平凉县仍隶之。天宝元年(742年),改原州为平凉郡,平凉县仍隶之。乾元元年(758年),复平凉郡为原州,平凉县仍隶之。
广德元年(763年),平凉县陷于吐蕃。贞元四年(788年),收复平凉县,隶行原州。贞元十九年(803年),收复原州全境,平凉县隶原州。元和三年(808年),原州治所陷于吐蕃,平凉县改隶行渭州,为行渭州治所。广明元年(880年),平凉县再次陷于吐蕃。
后唐清泰三年(936年),以故平凉之安国、耀武两镇复置平凉县,隶泾州。后晋天福五年(940年),平凉县改隶渭州,为渭州治所。
金朝天会八年(1130年),占领南宋平凉县。天会九年(1131年),赐予刘齐。天会十五年(1137年),废刘齐,得平凉县。天眷二年(1139年),归还南宋,南宋升渭州为平凉府,仍治平凉县。天眷三年(1140年),再次占领平凉县。正大八年(1231年),平凉县陷于大蒙古国。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占领平凉县,仍为平凉府附郭县。崇祯十六年(1643年),平凉县陷于李自成。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占领平凉县。
民国2年(1913年)4月,废除平凉府,设置陇东道,道尹驻平凉县。民国3年(1914年)5月,陇东道改名泾原道,仍治平凉县。民国16年(1927年),废泾原道,平凉县直隶于甘肃省。民国24年(1935年),甘肃省设置行政督察区,平凉县为第二区专署驻地。
民国38年(1949年)7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平凉县。8月1日,平凉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平凉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0年7月,割平凉县城置平凉市。1951年4月,平凉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平凉区专员公署,平凉县仍隶之。1955年,平凉区专员公署改称平凉专员公署,平凉县仍隶之。1955年6月,平凉县人民政府改称平凉县人民委员会。1958年12月20日,平凉县并入平凉市。
1964年6月5日,改平凉市为平凉县。1968年2月29日,成立平凉县革命委员会。1969年10月,平凉专区改称平凉地区,革命委员会仍驻平凉县。1981年1月,平凉县撤销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政府。
1983年7月29日,撤销平凉县,恢复县级平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