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特格·扬·希默尔彭宁克(英语:Rutger Jan Schimmelpenninck,1761年10月31日-1825年2月15日)尼恩惠斯(Nyenhuis)、佩克丹(Peckedam)和海利坎(Gellicum)领主,荷兰巴达维亚共和国政治家、爱国者党领袖和荷兰土地公司的投资者。1805年—1806年在拿破仑一世的政权下统治巴达维亚共和国,实行了彻底的财政和教育改革。
希默尔彭宁克出生于荷兰王国中部上艾瑟尔省的代芬特尔,1781年至1784年在莱顿大学修读法学,1784年在阿姆斯特丹当律师,1794年在爱国者党革命委员会中积极活动。1795年1月共和国执政奥兰治亲王威廉五世时,他已经是革命委员会主席。1796年任市政府主席,巴达维亚共和国第一届和第二届国民议会代表。1798年—1802年任驻法国大使。1805年,当拿破仑把巴达维亚共和国改为巴达维亚联邦时,任命他为政府首脑,他努力改革税收制度和教育制度。1806年拿破仑改联邦为荷兰王国,他便离开政府退隐。1811年拿破仑封他为法兰西帝国男爵,任命他为法国参议员。1813年回国,1815—1821年为荷兰议会第一院(荷兰参议院)议员。
本条目出自公有领域:Chisholm, Hugh (编). 大英百科全书 第十一版. 剑桥大学出版社. 1911年.